近日,貴州省財政廳連續(xù)發(fā)布6條行政處罰結果公告,對5家IVD設備供應公司兩年前參與的同一項目招投標活動進行處罰!處罰原因均為“與采購人、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”!
此次處罰,共計罰款21.26萬元,5家IVD設備供應公司均被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,并分別被禁止在1至2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。
按照公告提及,該項目為《2023年新冠核酸檢測及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采購項目二(設備購置)》,采購人為貴州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。2個采購包涉及金額高達11811320元。當時的中標結果如下:
1、昆明曠博科技有限公司
(1)在“2023年新冠核酸檢測及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采購項目二(設備購置)(1包)”監(jiān)督檢查過程中,發(fā)現(xiàn)當事人昆明曠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“與采購人、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”的情形。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的罰款,即23975.4元,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,在1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。
(2)在“2023年新冠核酸檢測及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采購項目二(設備購置)(4包)”監(jiān)督檢查過程中,當事人昆明曠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“與采購人、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”的情形。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的罰款,即35081.2元,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,在1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。
2、武漢培兢環(huán)保科技有限公司
在“2023年新冠核酸檢測及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采購項目二(設備購置)(1包)”中,與采購人、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”的情形。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的罰款,即23975.4元,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,在1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。
3、武漢韻豐科技發(fā)展有限公司
在“2023年新冠核酸檢測及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采購項目二(設備購置)(1包)”中,存在“與采購人、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”的情形。 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八的罰款,即38360.64元,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,在2年1個月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。
4、貴州卓潤達環(huán)保科技有限公司
在“2023年新冠核酸檢測及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采購項目二(設備購置)(4包)”中,存在“與采購人、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”的情形。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的罰款,即35081元,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,在1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。
5、貴州雅瑪拓醫(yī)療器械有限公司
在“2023年新冠核酸檢測及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采購項目二(設備購置)(4包)”監(jiān)督檢查過程中,存在“與采購人、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”的情形。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八的罰款,即56129.9元,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,在2年1個月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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